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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_2

发布时间:2024-09-13 03:55:20 

拓日新能于9月3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部分研发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部分固定资产不符合确认条件,导致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了业绩预测的准确性,最终未能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针对上述情况,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拓日新能、董事长陈五奎、总经理杨国强和财务总监余永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