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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智能网联化电动自行车研发 助力绿色出行新变革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0:31 

5 月 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个部门发布了《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规范条件》提出,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者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

《规范条件》要求企业提供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企业每年开发车型不少于 10 款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 3.5 亿辆,2023 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 4228 万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电动自行车行业也面临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较弱、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

中关村发展集团高级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政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董晓宇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电动自行车行业前期市场高速发展所形成的市场结构仍有许多待解的问题,众多中小品牌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手段较为粗放,技术水平是短板,由此导致的抽检不合格和伤人事件成为行业发展之痛。

新规聚焦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

据悉,《规范条件》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要求。

未来的电动自行车会更“聪明”

北斗高精度定位系统将会给电动自行车装上“眼睛”。

在产品质量与管理方面,《规范条件》提出,鼓励企业或所属集团加大研发投入,针对消费升级需求,发展轻量化、智能化、网联化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北斗高精度定位推广应用。

企业或所属集团每年自主开发车型不少于 10 款、研发投入不少于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2%。

企业主要电动自行车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

鼓励企业大力推动智能制造工艺装备

《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金属料件切割、弯曲、焊接、电泳设备或生产线,焊接自动化率达到 70% 以上,鼓励采用自动焊接机器人。

企业具有电动自行车整车产能相匹配的必要检验检测设备,以及充电器、电池等零部件必要测试能力,设备原值不少于 100 万元。

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

新规鼓励企业大力推动智能制造,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产品研发、生产运营、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数字化升级。

企业应采用三维软件进行造型设计,配备并使用 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执行系统)。

企业生产或采购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依标准进行编码标识,推动电池信息溯源管理。

对于旧蓄电池该如何处理,新规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企业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自建、委托、合作等方式提供旧蓄电池更换、回收服务。

针对废弃锂离子电池,应加强规范回收宣传,引导消费者安全移交废电池,并支持开展电动自行车和电池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条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鼓励企业拓展国际销售渠道。

企业应在整车产品说明书醒目位置标明锂离子电池的使用和回收风险。

针对经销商违规篡改行为,新规指出企业应加强管理,督促经销商抵制提高电池电压容量、解除限速等违规行为。向消费者传达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锂离子电池等电池产品。

企业赠送或搭配的头盔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条件》作为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鼓励优秀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申请规范公告,并要求已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加强管理,保证符合规范要求,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强制性国标落地,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有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发布,将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对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中电动自行车、单体电池和电池组制定了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单体电池主要包含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和标志等安全要求。

电池组包含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和标志等 22 项安全要求。

该标准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中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 60V 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不适用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

实施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必须符合该标准要求。

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品牌发布的新车型中,超过 20% 使用锂离子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