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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放宽落户政策 吸纳更多人才助推经济腾飞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0:32 

南京落户新政:放宽落户条件

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知,进一步放宽了落户条件。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

放宽落户具体内容

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房产所有权)的人员,可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已退休或办理退休手续)可随迁。

随迁人员证明要求

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户口簿或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共有人同意落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同意落户声明。

合法稳定住所定义

合法稳定住所仅指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合法方式取得产权的住宅用房。证明材料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

生效时间及有效期

该通知自即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与现行户籍政策并行实施,按照“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执行。

积极作用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放宽落户政策有助于人口导入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实际操作中,只要买房拥有不动产权证书,即可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