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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女子冒充律师行骗逾千万元

发布时间:2024-06-15 15:41:33 

37 岁的郑月有一个同龄、亲密无间的“律师”闺蜜。就是这位看似专业可靠的闺蜜,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骗走了郑月 600 多万元。

五年前,郑月与自称公务员的黄某恋爱。三年多来,黄某以投资项目和送礼为由向郑月借钱。到 2022 年底,郑月已借给黄某 42 万元,但黄某迟迟不还,且每当郑月提结婚,黄某总是拖延。

忍无可忍,2023 年 5 月,郑月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佘北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发现,这个黄某除了姓氏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随后,前男友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就在自称是黄某律师的金丽君找到了郑月。

事实上,黄某被抓后,黄某家人曾通过上海朋友找到金丽君。但后来,由于费用问题,黄某家人委托了其他律师。金丽君仍每天与郑月保持联系,甚至开始为郑月提供法律建议,并让黄某家属返还了 17 万元。

热情又专业的律师金丽君就这样赢得了郑月的信任。但让郑月没想到的是,这个“金丽君”也是假的,她的真名叫金丽萍。

金丽萍自称经常拜访法官,声称每天与法官通话多次。在当时的郑月看来,金丽萍年纪虽不大,但她与许多法官关系十分密切。金丽萍告诉郑月,她的赚钱方法很简单,从法官那里第一时间获得法拍房信息,经过内部收购再转卖,就能赚取差价。

之后,金丽萍向郑月介绍了一套位于上海松江区九亭镇的法拍房,市场价 300 万元,拍卖底价为 230 万元。金丽萍表示,只要支付其熟识的法官 5 万元好处费,就能在信息上网前暗箱操作,直接拍到房子。

实际上,法拍房的处置单位是法院,拍卖所得将用于清偿房主的债务和拍卖费用,剩余部分将退还给房主。法官绝不可能内部操控法拍房。

当时的郑月不了解这些,以为通过所谓的内部渠道,可以低价拿下这套房子,于是很快给金丽萍转账 235 万元。后来,金丽萍又称要伪造流水记录,让交易看上去更真实,让郑月再次转账 230 万元。

根据之前的约定,2023 年 12 月 1 日是过户的日子。金丽萍又出了变故。金丽萍说,法官找了一个叫张嵩的人,需要先把房子卖给张嵩,再转到郑月名下。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内部操作法拍房被发现。

事实上,这套法拍房确实存在,而金丽萍利用这同一套房,诈骗了两个人。对张嵩而言,他与郑月签订了协议并支付了房款,一心等着过户;而对郑月而言,金丽萍声称张嵩是法院规避风险的工具人,并伪造了一份授权书,让郑月做挡箭牌,与张嵩签订协议并收取全部款项。

拿到房产证的郑月以为万事大吉,却发现房产证是假的。更让她没想到的是,金丽萍声称张嵩发现她和郑月“一房多卖”,扬言要去报警。金丽萍利用郑月的恐惧,再次骗取了165万元。

经过调查,犯罪嫌疑人金丽萍沉迷赌博,为还清赌债,挪用公司账户资金,最终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捕。

出狱后,为了填补赌债的窟窿,她冒充律师,虚构认识法官,利用网上法拍房信息,以“内部购买法拍房”为幌子多次行骗。涉案金额已超过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