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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存量住房改造用于保障性住房研究

发布时间:2024-05-20 16:19:30 

南京市正式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涉及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明确筹建方式、确定供应范围、强化供后管理等方面。

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方面,《方案》提出,根据南京市实际,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筹建方式上,《方案》明确,除政府提供划拨用地集中新建外,可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在强化供后管理方面,《方案》强调,保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每个申购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