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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就业满三年 租房可入户

发布时间:2024-05-20 16:19:16 

佛山市政府办公室于 5 月 13 日发布《关于优化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即日起,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佛山市户口:

  1. 在佛山市拥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
  2.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 3 年(或连续缴纳社保满 3 年、或连续经商满 3 年);
  3. 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佛山市高明区申请户口:

  1. 在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
  2. 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

以上情况中,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