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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医药实控人5亿包揽”定增 重金加码减重赛道

发布时间:2024-05-18 01:46:14 

博瑞医药专注于原料药和创新药业务,积极谋求创新研发驱动,开启新一轮定增,本次实控人将全额认购。

5月6日晚,博瑞医药发布公告,拟向公司实控人之一袁建栋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资资金净额全部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袁建栋已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对于创新药企业来说,技术创新与产品矩阵是立足之本。近年来,博瑞医药不断推动全产业链布局,并丰富产品矩阵,加强相关创新药产品的研发和孵化力度。

根据财报数据,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2.5亿元,同比增长20.1%,研发费用率为21.1%,较去年同期提升0.7个百分点。2024年一季度,公司研发力度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金额达6504.78万元,同比增长33.68%。

持续上涨的研发投入和不断扩大的业务规模,对公司流动资金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生产基地建设投入也需要更多资本开支,导致博瑞医药的银行借款规模较大。2023年博瑞医药全年资产负债率为51.95%,负债合计26.14亿元;同期财务费用2414.04万元,同比增长146.34%。2024年一季度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1.37%,负债合计26.13亿元;同期财务费用1166.96万元,同比增长超三成。

本次博瑞医药定增募得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一方面有助于满足公司未来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公司不断夯实核心竞争力,把握发展机遇,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指标水平,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并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更重要的是,作为公司实控人之一,袁建栋全额认购这次定增发行的股票,也向外界传递出了长期看好公司发展的信号。在A股市场中,曾有多家公司定增预案的定增对象中,出现了实控人/大股东等的身影,其中不少同属“自家人”主动包揽定增。

有分析人士指出,实控人或大股东主动“自掏腰包”参与定增,一方面体现了他们对自家公司发展前景的看好和对公司未来的信心,相较于外部资本,这种“内部输血”的方式助力公司发展相对耗时更短,也更加有利于未来业务转型升级,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变更募投项目 聚焦减肥药产品有了实控人真金白银“内部输血”,博瑞医药更有余力聚焦研发创新。在5月6日宣布定增募资同日,博瑞医药公告计划变更募投项目。

公司计划减少原先预定的投资项目“吸入剂及其他化学药品制剂生产基地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二期)”(以下简称“原项目”),将部分资金用于新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和“创新药制剂和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新项目”)。

原项目计划生产噻托溴铵喷雾剂,设计产能为每年 500 万盒。

本次新项目的产品为 BGM0504。

其中,“创新药研发项目”主要研发创新药 BGM0504 注射液,而“创新药制剂和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主要用于 BGM0504 注射液的 Ⅲ 期临床试验及早期商业化,以及 BGM0504 原料药的研发和生产。

BGM0504 注射液是由博瑞医药自主研发的 GLP-1 和 GIP 受体双重激动剂,具有控制血糖、减重和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 (NASH) 等生物学效应。

根据年报披露,2023 年公司持续推进 BGM0504 注射液等创新药和吸入制剂的研发,其中创新药和吸入制剂的研发投入占公司研发费用的 39.1%,同比增长 36.0%。

最初,GLP-1 受体激动剂的首选适应症是 2 型糖尿病。近年来,由于其减肥功效受到认可,备受资本市场追捧,在 A 股也掀起了“减肥药热潮”。

在此背景下,博瑞医药凭借 BGM0504 注射液,股价屡创新高,该产品的进展也颇受关注。

根据最新公告,博瑞医药 BGM0504 注射液减重和 2 型糖尿病治疗两项适应症已获得 Ⅱ 期临床试验伦理批件,目前已进入 Ⅱ 期临床试验阶段,2 型糖尿病治疗和减重适应症的 Ⅱ 期临床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

公司表示,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基于公司发展需求、研发进度等因素做出的战略调整,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创新药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在药品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与定增和募投项目变更公告一同发布的,还有一份值得关注的公告。

博瑞医药还发布了《未来三年 (2024-2026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比例最低应达 80%。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