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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多举措促残疾孤儿回归家庭

发布时间:2024-05-28 21:44:54 

宁夏推动残疾孤儿回归家庭保障举措出台

银川5月15日电 近日,宁夏民政厅联合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明确了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的相关措施。

《通知》将于2024年5月7日起实施,主要从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加强救助政策衔接、加大关爱服务力度三个方面对残疾孤儿收养范围、程序、保障政策、补贴程序、跟踪回访等内容予以明确。

《通知》规定,残疾孤儿是指宁夏0-18周岁失去父母、无法找到亲生父母且有残疾的儿童,包括社会散居、福利机构抚养以及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残疾儿童。

明确的收养程序和保障政策包括:收养残疾孤儿的家庭办理落户后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继续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从次月起发放。

《通知》强调,相关部门将对被收养残疾孤儿开展跟踪回访,全面了解其融入家庭和成长情况,并提供专业支持和心理辅导。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也将定期探访收养残疾孤儿的家庭,建立探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