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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华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发布时间:2024-05-14 09:47:03 

韩国贸易救济信息平台消息,4月26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公告,应韩国企业2024年2月20日提出的申请,对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进口的厚度超过10微米的取向聚丙烯薄膜[Oriented Polypropylene Film (OPP)]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本次调查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涉案企业包括江苏舒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新亚洲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凯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昆岭薄膜工业有限公司。

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将继续有效。除非另行延期(最长不超过4个月),预计最终裁决将在6个月内做出。

韩国于2013年1月7日对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进口的取向聚丙烯薄膜发起反倾销调查。2013年12月20日,韩国正式对这三个国家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8月24日,韩国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8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日落复审裁决,将上述三个国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20.20.0000和3921.9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