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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新政:新药新技 按费结算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2:38 

据人民日报消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展开。针对群众关切的疑虑,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按病种付费模式下,医疗机构若添置新设备或为患者使用高价新药,是否会产生成本压力?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使用新药新技术“超支”,是否会影响绩效收入?

答:个别地区个别医疗机构出现此类问题,并非支付方式改革的初衷。相反,为了支持临床新技术应用,保障重症患者得到充分治疗,改革中引入了相关规则。例如,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可纳入“除外支付”规则,排除在病种支付标准之外;重症病例的费用明显高于病种平均费用时,可采用“特例单议”规则,均可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请广大参保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放心。

医疗领域发展复杂,技术进步迅速。国家医保局充分认识到,医保支付政策可能存在与医疗实际不衔接、落后于临床发展的情况。为此,医保局建立了面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意见收集机制和 DRG/DIP 分组规则调整机制。该机制以医务人员的意见建议和客观医疗费用数据为基础,对分组进行动态、常态化的调整和优化,定期更新版本,充分回应医疗机构的诉求,确保医保支付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校对:王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