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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骑行≠随便骑行 交管严管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0:59 

央广网北京5月9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李杨)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电动自行车因其灵活、方便的特点,已成为很多人日常出行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确实方便,但“方便”骑行不等于“随便”骑行,道路上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佩戴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确实很多。

昨天(8日)起,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同步向社会公布严重违法清单和一般违法清单。另外包括河北石家庄在内的一些地区也实施了类似的管理模式。分级分类管理到底怎么管?这一新规将对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维护道路安全起到怎样的作用?

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常见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出分级分类管理决定。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秩序支队警官蔡霖峰说:“通过近几年的管理中我们发现,诸如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日常极为多见。闯红灯这类的违法行为也是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为了更好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我们按照严查严管、多纠多教、少罚慎扣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清单。”

蔡霖峰表示,在制定严重违法清单的时候,考虑更多的是关于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以及驾驶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等因素。

蔡霖峰说:“关于严重违法清单,主要还是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这类情节为主,目前是10类。比如说使用其他非机动车号牌的这类行为,说明这辆车没有进行合法的登记,使用其他人的号牌就会对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并且给社会的正常秩序带来影响,我们会把这几类设定为严重违法清单。”

一般违法清单包含15种交通违法情节,比如,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非机动车手持接听、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蔡霖峰解释,一般违法清单的制定主要考虑的是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存在一定的客观理由,并且能够主动纠正和消除此类违法行为。

蔡霖峰说:“关于一般违法清单,我们更多考虑市民是不是存在主观故意,以及有没有能够主动纠正。如果能够主动纠正,那么我们还是欢迎市民主动规范行为。比如说没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因为在日常通行的时候,很多时候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没有物理分隔,一些交通参与者可能会临时借用机动车道来通行,那么我们短时借用是允许的,如果没有及时回到非机动车道内,发现之后我们会对他进行教育警告。通过这种方式,让市民主动去规范自己的行为。”

石家庄开启电动自行车违法治理新模式,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分为两类:严重违法和一般违法。

根据清单,严重违法行为包括无证驾驶、使用欺骗手段取得登记、买卖伪造或变造号牌等。一般违法行为包括不戴头盔、逆向行驶等。

以天津为例,对严重违法行为将予以罚款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将视情节予以警告或罚款。

为规范交通秩序,各地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河南郑州警方表示,电动自行车违法主要集中在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方面。原因在于电动自行车入门门槛低,安全意识薄弱,电子监控约束力不足。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470万,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广州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同比上升63%。常见违法行为包括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和违法载人等。

广州市警方表示,严重改装是指电池电压超过48伏,功率超过400瓦。对于严重改装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从门店源头查处。

广州市增城区警方在部分主要路口试点使用无人机对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喊话提醒。这种做法初步取得良好成效,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