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公诉孙永宁受贿巨额财产案
发布时间:2024-05-20 16:20:46
5月11日报道,据最高检微博消息,日前,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原专务、外部董事孙永宁(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永宁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孙永宁利用担任青藏铁路公司格尔木工务段段长、西宁工务段段长,青藏铁路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在物资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实施、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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